昆明空港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第03版)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生态环境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为提高昆明空港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昆明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针对事件性质开展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响应快速,行动有序,控制事态,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危害,切实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的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及HJ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要求,修订编制了《昆明空港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第03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示,内容如下:
1、企业简况
名称:昆明空港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厂址: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镇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
2、应急预案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5969549563
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公司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报告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3)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企业运营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5、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3日-4月19日)
附件链接: 《昆明空港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电子版(点击打开)
昆明空港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