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物流加工区分区Jdi(10)05单元部分地块(一期)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
1.规划名称:空港物流加工区分区Jdi(10)05单元部分地块(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2.规划范围: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范围为空港物流加工区分区Jdi(10)05单元部分地块,具体四至为:东至航海路、中环东路,西至中心大道,南至中环南路,北至东八道、东十道,占地面积142.5公顷。其中,一期范围为东至中环东路,西至中心大道,南至中环南路,北至东十一道,用地面积47.1公顷。
3.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4.联系方式:022-84906408。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6.规划基本情况:见附件1。
7.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8.反馈意见方式: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或电子邮箱。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兰坪路18号收,联系电话13034308870。
电子邮箱:tjghy2020_gs@163.com。
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链接1: 《规划基本情况介绍》电子版(点击打开);
附件链接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电子版(点击打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