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分区JDi(10)03单元08街坊
部分地块控规调整环境影响论证第二次公示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论证公示。
1.规划名称:空港物流加工区分区JDi(10)03单元08街坊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2.规划范围:调整地块位于空港物流加工区分区JDi(10)03单元08街坊,东起环河东路,西至中环东路,南起东八道,北至东七道,调整面积20.19公顷。
3.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4.联系方式:022-84906408。
5.环境影响论证机构: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6.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7.反馈意见方式:请于公示期内,在指定邮箱(tupdipeac_zqyj@163.com,密码1234zqyj)下载环境影响论证征求意见稿与公众意见表,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或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兰坪路18号收,联系电话18526534100。
电子邮箱:tupdipeac_gs@163.com。
在公示期限内(截至2021年3月5日前),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论证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