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液氨球罐
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液氨球罐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液氨球罐升级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14日-2021年8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立民 联系电话:18645943971
附件链接:
1、《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液氨球罐升级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2、《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液氨球罐升级改造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