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谷饶广业环保有限公司2019年环境信息公开
 
一、企业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汕头市谷饶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2、组织机构代码: 914405135625598181
3、法定代表人:许立勇
4、联系方式: 0754-89395693
5、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溪美村谷饶溪西侧
6、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污水处理服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环境保护设备及材料、化工产品。

二、企业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及标准限值如下表:

污染物类别 监测点位 污染因子 执行标准 标准限值 单位
废水 厂区总排口 CODcr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及一类污染物排放值/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40 mg/L
氨氮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及一类污染物排放值/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8 mg/L
PH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及一类污染物排放值/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6—9 无量纲
悬浮物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及一类污染物排放值/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0 mg/L
TP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及一类污染物排放值/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3 mg/L
    TN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及一类污染物排放值/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0 mg/L
     管网收集污水到谷饶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处理后,排放至二期提标改造受纳体。
厂区排放口为两个,一个不对外排放,总排放口数量为1个,位于东经:116°24′40″北纬:23°19′21″。
    汕头市谷饶广业环保有限公司(一期)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及一类污染物排放值/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总磷3)。
    2019年共处理污水80.06万吨,COD削减899.75吨,氨氮削减181.4吨。

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被列为广东省污染减排的重点项目,选址在潮阳区谷饶镇谷饶溪西侧。该项目首期规划用地面积48亩,服务范围为谷饶镇整个城区,包括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东环路和谷华路以西以及新和洪公路以北区域。总服务面积18km2,服务人口达20万人。项目规划建设总规模6.4万吨/日,首期建设规模3.2万吨/日,采用A2/O微曝氧化处理工艺。具体建设及运行情况如下:
  1、2009年9月,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完成了潮阳区谷饶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2010年5月,该项目经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
  3、2010年12月,完成了谷饶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初步设计;
  4、2013年2月,潮阳区人民政府和广东省广业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定了潮阳区谷饶污水处理厂项目BOT合同,确定该污水处理厂及首期配套管网工程由广东省广业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项目总投资暂定为9990万元。
  5、2013年4月9日举行开工仪式、2013年6月22日正式开工建设、 2014年7月24日举行了通水仪式、2014年底已完成所有主体工程、土建及安装工作。
  6、2014年9月28号开始投泥调试试运行。
  7、2015年1月22号举行环保现场验收会议,2015年1月28日批复环保验收。
  8、2015年2月1日正式商业运行。
     运行以来,厂内机械设备运行正常,各工艺处理流程达到设计要求,经污水厂化验室日常化验分析,目前污水厂出水排放各项指标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较严者。项目运营投产后,对进一步改善汕头市市政配套设施,水环境质量,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提高城市功能和形象实现“碧水蓝天”的环境保护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中2016年处理污水量约941.2万吨,处理率达到80%。工艺流程图如下: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 环境影响批复文件:汕头潮阳环建【2009】110号
  2.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报告:汕头环验【2015】04号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汕头市谷饶环保有限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习,以确保做到对突发环境事件反应快速,救援及时,应对措施得力有效,保障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六、广东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平台

 
 七、自行监测方案
汕头市谷饶广业环保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GR--02( 2019年1月11日)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汕头市谷饶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许立勇
所属行业: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生产周期:常年生产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溪美村谷饶溪西侧
联系人:黄展鹏
联系电话:13531150955
电子邮箱:36995876@qq.com
主要生产设备:
粗格栅、细格栅、生化池、鼓风机、脱泥车间、加药车间
废水处理排放情况:(附废水处理流程图、全厂废水流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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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及排放情况:厂界无组织排放。
 2、监测内容
    COD、氨氮、pH、SS、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铬、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烷基汞、H2S、NH3、甲烷、恶臭、厂界噪声
2.1 监测点位布设
    全公司/全厂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1。(附全公司/厂平面布置及监测点位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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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 全厂污染源点位布设

注:监测方式是指
①“自动监测”、②“手工监测”、③“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
2.2 监测时间及工况记录
记录每次开展自行监测的时间,以及开展自行监测时的生产工况。
2.3 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和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及仪器见表2。
表2  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和仪器

2.4 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1.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2.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
  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6. 每月进行一次实际水样的比对实验,用于检查自动监测系统的工作情况。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实验室分析,并与自动仪器的测定结果相对比,来评判自动仪器测定的准确度。
  7. 噪声污染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8. 废气污染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3、执行标准
各污染因子排放标准限值见表3。
表3 各污染因子排放标准限值

4、监测结果的公开

4.1 监测结果的公开时限

本公司每日的监测数据于当天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每月、每季度的委托监测数据于拿到监测报告后的次日公布。

4.2 监测结果的公开方式

本公司的监测结果在广东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发布。广东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网址:
https://app.gdep.gov.cn/epinfo

5、监测方案的实施

本监测方案于2019年1月开始执行。已送环保局备案
 
汕头市谷饶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