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2019年环境信息公开
 
一、企业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 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2、组织机构代码: 91440513688697319F
        3、法定代表人:许立勇
        4、联系方式: 0754-83892002

污染物类别 监测点位 污染因子 执行标准 标准限值 单位
废水 厂区总排口 CODcr GB18918-2002及DB44/26-2001 40 mg/L
氨氮 GB18918-2002及DB44/26-2001 8 mg/L
BOD GB18918-2002及DB44/26-2001 20 mg/L
SS GB18918-2002及DB44/26-2001 20 mg/L
TP GB18918-2002及DB44/26-2001 3 mg/L
TN GB18918-2002及DB44/26-2001 20 mg/L
        5、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护河南端西侧
        6、经营范围:污水处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环保设备及材料、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及标准限值如下表:
      管网收集污水到潮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入护城河,汇入练江。
      排放口数量为1个,厂区总排口,中心位置经度:116°34′47″中心位置纬度:23°14′56″。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出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其中总磷执行二级标准)以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
     2019年度共处理污水1545.37万吨,COD削减量1681.3吨,氨氮削减量182吨。

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后,于2009年9月2日以TOT形式正式移交由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运营期为30年由项目公司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负责一期工程的具体运营。污水处理厂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护城河南端西侧,占地面积155亩。设计生产总规模为处理污水15万吨/日,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7.5万吨/日,采用“厌氧—缺氧—好氧”微曝生化处理工艺。工程项目服务范围为棉城棉北、文光、城南三个街道办事处,包括城北大道以南,龟头海西河以北,城西大道以东,城东大道以西的范围,服务面积约为29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31万人。截污管网在护城河两岸建设了11千米长的管道,把服务范内的污水输送到污水处理厂,经过生化处理系统净化、消毒后,尾水通过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品流入护城河,汇入练江。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6月份设备安装完毕,并进入设备调试及工艺调试,8月14日经汕头市环保局批准开始试生产。2010年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0年3月1日正式商业运营。污水处理厂自运行以来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系统运行正常。工艺流程图如下:

                                                       工艺流程图
     潮阳污水处理厂于2012年依法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于2014年8月29日通过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组织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文件:汕市环建【2003】186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汕市环验【2010】023号
3、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习,以确保做到对突发环境事件反应快速,救援及时,应对措施得力有效,保障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六、其他公开的环境信息
     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还在广东省重点监控企业环境公开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自行监测信息。

 
 
七、自行监测方案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许立勇
所属行业: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生产周期:常年生产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护城河南端西侧
联系人:谢林茂
联系电话:13539680432
电子邮箱:17719447@qq.com
主要生产设备:
粗格栅、细格栅、生化池、鼓风机、脱泥车间、氯消毒池、加药车间
废水处理排放情况:(附废水处理流程图、全厂废水流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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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及排放情况:厂界无组织排放。
 
 2、监测内容
COD、氨氮、pH、SS、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铬、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烷基汞、H2S、NH3、甲烷、恶臭、厂界噪声
2.1 监测点位布设
全公司/全厂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1。(附全公司/厂平面布置及监测点位分布图)
O5N5[PS0D5P2~F0I4X`O1WM
 
 
表1 全厂污染源点位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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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监测方式是指
①“自动监测”、②“手工监测”、③“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
 
2.2 监测时间及工况记录
记录每次开展自行监测的时间,以及开展自行监测时的生产工况。
 
 2.3 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和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及仪器见表2。
表2  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和仪器

 
2.4 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1)《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3)《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
(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结束规范》(试行)(HJ/T356-2007)
(7)每月进行一次实际水样的比对实验,用于检查自动监测系统的工作情况。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实验室分析,并与自动仪器的测定结果相对比,来评判自动仪器测定的准确度。
(8)噪声污染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9)废气污染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3、执行标准

各污染因子排放标准限值见表3。
表3 各污染因子排放标准限值

4、监测结果的公开
4.1 监测结果的公开时限
委托监测:收到监测报告的次日公布结果
自动监测:实时公布监测数据
4.2 监测结果的公开方式
本公司的监测结果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公开发布。
平台网址:http://123.127.175.61:6375/eap/UserValidate_Hb.do

5、监测方案的实施

本监测方案于2019年10月10日开始执行,已报送环保部门备案。
 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