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乐排河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表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清远乐排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2058500091N

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塘基岭村委会辖区内

地理位置

东经113°00'15", 北纬23°30'41"

 法定代表人

钟宏伟

邮政编码

511547

环保负责人

张彬强

联系电话

18407630869

行业类别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成立时间

201471日(一期)2019519日(二期)

生产周期

全年

从业人数

22

占地面积

170

单位简介

 清远乐排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位于清远市石角镇塘基岭三江村,项目总用地170亩,一期工程用地80亩、其中人工湿地占55亩;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污水来源为75%的生活污水和25%的工业污水,于201471日正式运营。于2019年进行二期扩建同时对一期、二期的出水进行提标改造,二期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主要为生活污水。于2020519日通过环保验收后正式运营。现污水总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于石角镇区、塘基岭村委、美林湖片区及兴仁组团,配套管网约17公里,服务总人口约10万人。

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设计采用工艺“鼓风曝气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指标,产生的污泥经过机械脱水60%后再委外集中处置。

根据设计工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座、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2座、鼓风曝气氧化沟2座、二沉池2座、紫外消毒池1座、污泥回流泵池1座、鼓风机房1间、脱水机房1间、加药间1间、配套办公生活设施综合楼1座、中间提升泵房1座、高密度沉淀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污泥调理池1座、高压板框污泥脱水间1间、除臭设备2座。

 


                                                                 废水排放信息2024年)

排放口名称

废水排放口

排放口位置

位于厂区西南方

排放口编号

DW001

排放口设置情况

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技术要求

实际年排放废水总量

8226632吨(20231-202312月)

执行的排放标准

202011日至2020518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2020519日至20201231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排放形式和排放规律

有组织排放,连续排放

排放去向

污水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乐排河

监测方式

在线监测、手工监测

监测频次

手工监测每日1次,在线监测2小时1

 

水污染物名称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悬浮物

    

年总量控制指标

584/

73/

219/

7.3/

 

 

规定排放限值

40mg/L

5 mg/L

15mg/L

0.5mg/L

10mg/L

 

监测时间

实 际 排 放 浓 度(mg/L

超标情况

20241

16

0.299

2.54

0.11

4

20242

13

0.308

5.08

0.22

4

20243

16

0.216

1.32

0.08

4



                                                   固体(危险)废物排放信息20241-3月份

固体(危险)名称

固废类别

危 废 代 码

产 生 量

 

转 移 量

贮 存 量

处 置 或 者 回 收 情 况

污泥

严控废物

 

625.04

 

625.04

/

土地利用

 


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信息

设施

编号

治理设施名称

数 量

投运

日期

处 理 工 艺

设计处理能力

运行时间

运行情况

1

乐排河污水处理厂

1

一期:201471日;二期:2020519

鼓风曝气氧化沟+精密过滤+次氯酸钠消毒+紫外线消毒

4万吨/

24小时/

正常

 

  

环评及其它行政许可信息

行政许可名称

项目文件名称

制作或审批单位

批复文号(备案编号)

内容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一期:乐排河(清远段)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期:清远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期: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期编写日期:200912

二期编写日期:20198

依申请提供复印件。

环评报告批复文件

一期:关于《乐排河(清远段)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二期:关于《清远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一期:清环[2010]99

二期:清城审批环表[2019]54

依申请提供复印件。

治理设施验收意见

一期:关于乐排河污水处理厂(石角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二期:清远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一期: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二期:清远乐排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一期:清环验[2014]88

二期:清远乐排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依申请提供复印件。

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监制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91441802058500091N001V

依申请提供复印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已制订《乐排河污水处理厂(石角第二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 424日在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备案编号:441802-2023-0034-L   

附件链接: 乐排河污水处理厂(石角第二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电子版(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