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乐排河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表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清远乐排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2058500091N

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塘基岭村委会辖区内

地理位置

东经113°00'15", 北纬23°30'41"

 法定代表人

钟宏伟

邮政编码

511547

环保负责人

张彬强

联系电话

18407630869

行业类别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成立时间

201471日(一期)2019519日(二期)

生产周期

全年

从业人数

22

占地面积

170

单位简介

 清远乐排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位于清远市石角镇塘基岭三江村,项目总用地170亩,一期工程用地80亩、其中人工湿地占55亩;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污水来源为75%的生活污水和25%的工业污水,于201471日正式运营。于2019年进行二期扩建同时对一期、二期的出水进行提标改造,二期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主要为生活污水。于2020519日通过环保验收后正式运营。现污水总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于石角镇区、塘基岭村委、美林湖片区及兴仁组团,配套管网约17公里,服务总人口约10万人。

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设计采用工艺“鼓风曝气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指标,产生的污泥经过机械脱水60%后再委外集中处置。

根据设计工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座、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2座、鼓风曝气氧化沟2座、二沉池2座、紫外消毒池1座、污泥回流泵池1座、鼓风机房1间、脱水机房1间、加药间1间、配套办公生活设施综合楼1座、中间提升泵房1座、高密度沉淀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污泥调理池1座、高压板框污泥脱水间1间、除臭设备2座。

 


                                                                    废水排放信息2023年)

排放口名称

废水排放口

排放口位置

位于厂区西南方

排放口编号

WS-OR00672

排放口设置情况

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技术要求

实际年排放废水总量

9784260吨(20221-202212月)

执行的排放标准

202011日至2020518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2020519日至20201231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排放形式和排放规律

有组织排放,连续排放

排放去向

污水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乐排河

监测方式

在线监测、手工监测

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