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镜新城建设项目-自由人花园七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7年12月8日,广东省水利厅发布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广州东镜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东镜新城建设项目-自由人花园七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委托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东镜新城建设项目-自由人花园七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完成了《东镜新城建设项目-自由人花园七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10月18日在花都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东镜新城建设项目-自由人花园七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水土保持设计单位广东海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东镜新城建设项目-自由人花园七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审议,形成了《东镜新城建设项目-自由人花园七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1日。
建设单位:广州东镜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荣光
联系电话:15915794748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苏明娟
联系电话:13798160867
附件链接:
1、《东镜新城建设项目-自由人花园七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电子版
2、《东镜新城建设项目-自由人花园七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电子版
3、《东镜新城建设项目-自由人花园七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