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环保局召开会议,要求在日照的28家企业公开环境信息,这些企业多为国控重点企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中日照钢铁、亚太森博等市民关注的企业上榜。
参加此次会议的,除了环保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外,还有国控和省控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人,在日照市备案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负责人。
“日照各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日照市环保局局长王世波说,“这给我们埋下了隐患。”
据介绍,新环保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如果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我们将依法处理。”王世波说。
王世波介绍,对于未按法律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企业,有多项处罚措施,“一是向社会公布;二是不予环保上市核查;三是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四是金融、保险不与信贷支持或者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五是取消其政府采购资格;六是暂停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七是暂停发放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措施。”
会议决定,7月份将强制公开这28家重点企业的环境信息。